2024-12-21 20:40:58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创业辅导
技术支持
融资担保
人才培训
市场开拓
法律咨询
管理咨询
联系我们
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0阅读量:2604[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
 
现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安置残疾人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由机关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为残疾人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于《通知》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心简介 | 联系方式 | 服务会员单位 | 会员单位产品 | 交流QQ群

指导单位: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单位:如东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0513-84119309、0513-84532908 传真:0513-84532908

E-Mail : rdzxq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