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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新兴产业组合政策将出 七部门建联席机制

发布时间:2013-07-08阅读量:1669[打印]

  科技部与“一行三会”近期正在密集调研,酝酿金融支持新兴产业组合政策。科技部有关人士表示,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与金融体系密切结合,形成产业与资本的良性互动。
  据悉,新兴产业金融支持政策包括:建立一个部委联席工作机制,构建一个政策支持体系。科技部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已建立部委联席机制,围绕构建新兴产业金融支持政策体系进行沟通和协商,并形成相关政策和措施。
  科技部和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显示,有关省(市)现在登记的科技成果约有70%分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而这些领域内的科技成果未应用和停用的大约55%是由于资金问题。报告认为,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且由大型机构主导,便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适合新兴产业发展的各类直接融资规模较小,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尽快推出相关系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服务新兴产业。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国务院要求加大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有关部委正在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组织研究制订金融支持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和金融政策措施,协调金融系统内外关系。同时,建立金融和科技的对接平台,为新兴产业项目和专利技术提供评估、定价、交易等系列服务。”
  记者同时了解到,财政部与金融监管机构正在酝酿相关政策,加强金融与财政等政策性手段的配合。各级政府要转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方式,除保留必要的财政补贴扶持外,要逐步增加更为市场化、更具效率且能吸引社会资本的创投基金引导。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机构要研究实行税收优惠,规范财税部门对银行科技贷款坏账的核销程序。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权转让研究减免资本收益所得税。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如重大科技专项等,考虑由政策性银行按政策性项目帮助融资。政策性银行将设立专项基金,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上半年来,银监会统计部等陆续到科技部,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科技部条财司组织计划司、专项办、高新司等召开座谈会,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与发展方向、融资需求、科技重大专项与金融的结合等内容,与银监会调研组进行深入交流,并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合作进行讨论。
  银行相关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金融支持时,关键是要推动和实现有效的金融创新,毕竟现在的银行贷款依然偏好抵押方式。要实现银行信贷对新兴产业的有效支持,一是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应有的认识和判断,二是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企业的贷款形式进行创新和探索。
  最近,证监会和保监会也在酝酿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及再融资项目将向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企业倾斜。鼓励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企业和项目发行企业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新兴产业,最关键的是要发展金融支持体系,这也将是未来金融市场的趋势。他说,金融支持体系的建立首先需要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方式有多种,比如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育成体系。”
  国内大型保险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已向保监会提出运用资金发展新兴产业的建议。建议指出,由保监会出台相应政策和实施细则,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其他适合方式积极参与并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可开发信贷损失保险服务,降低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的损失风险。针对科技创新特点,积极开发创业投资保险工具和产品,不断完善和推广研发关键人员人身险、研发关键设备损失险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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