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07阅读量:2299[打印]
今年我省出台新政,凡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可获培训、社保双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到2014年底截止。 按照新政,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指毕业年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省人社厅对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用给予一年的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凡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后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将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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