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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各司其职 各尽所能

发布时间:2015-01-09阅读量:2009[打印]

  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连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等有关部门都对《行动计划》给予了积极响应。

  “《行动计划》首次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目标,并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一系列举措,这不仅符合中央精神,而且对于我国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改革、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惠民生都具有现实意义和推动作用。”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的参与部门之一,在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后,国家发改委第一时间转发了《行动计划》全文,相关司局有关负责人都在认真学习研究,下一步将密切结合部门实际,将《行动计划》中有关精神贯彻到国家发展改革管理的行政工作中。

  “抓好《行动计划》的实施,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其中的工作任务,开创工作新局面。”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将结合口岸监管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加大对民生、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按照《行动计划》的部署,我们将重点做好知识产权人才教育、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等相关工作。”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教育部已经在科技创新管理工作中突出了知识产权的导向作用,加强了高校的知识产权教育管理工作,尝试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在高校创新成果转化方面,教育部也不断迈出坚实的步伐。

  在《行动计划》的制定实施部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都高度关注、认真研究、全程参与、积极落实,表现出了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强大合力。 (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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