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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印发《意见》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4-10-11阅读量:2029[打印]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该《意见》从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完善小微企业专利资助政策、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等15条具体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全面梳理了已出台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认真借鉴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扶持小微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缓解小微企业发展压力,激发大众创业潜力,释放社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介绍了此次《意见》中有许多亮点:如针对当前小微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突出问题,明确提出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进一步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推动专利一般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与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
在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方面,切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小微企业集聚的创业基地、孵化器、产业园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和专家服务试点,吸纳专利代理人及其他服务机构人员深入参与;调动和优化配置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鼓励每名专利代理人每年为小微企业免费代理一件以上的专利申请,对服务小微企业绩效突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和项目优先委托等。在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方面,积极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小微企业可予以合理资助和奖励;做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对研发投入和专利成果达到一定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小微企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培育;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依托各类服务平台向小微企业免费或低成本提供专利查新检索服务,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订制推送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实务技能,将小微企业的业务骨干培养纳入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加强小微企业研发人员专利撰写、专利分析等实务能力的培养等。
在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方面,首次提出要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政府投入引导资金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小微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周期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较多、涉案金额相对较低等特点,加快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等。
贺化强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政策解读和任务细化,建立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有关政策尽快“落地”,要求各地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现实难题。
据介绍,该《意见》共分4个部分15条措施。具体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知识产权社团组织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提升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做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加强小微企业专利信息利用;提升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实务技能;鼓励小微企业运用专利创业创新;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推进小微企业维权援助工作;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