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04阅读量:1751[打印]
日前,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锡锑汞工业污染物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4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4项标准的实施可大幅削减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污染,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有效防控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环境风险。
将削减二氧化硫314万吨
作为重要的污染源,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松紧直接影响着空气质量。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以及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同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或地方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
“执行新标准后,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需要进行燃油和燃气锅炉改造等,锅炉烟尘可削减66万吨,二氧化硫可削减314万吨。”这位负责人表示。
二恶英排放采用最严标准
新修订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规定了一氧化碳既作为运行工况指标也作为污染控制指标,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控制要求,其中二恶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每立方米烟气中二恶英含量小于一百亿分之一克。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新标准的限值大多比现行标准加严了30%,可较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实施新标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可减排25%,二氧化硫可减排62%,二恶英类可减排90%。”
锡锑汞企业改造约需20亿元
锡、锑、汞工业属于“两高一资”有色冶金行业,不仅排放常规环境污染物,还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新制定的《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接近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特别排放限值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
这位负责人说,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新标准中的新建企业限值后,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41%、47%和57%,废气中各类重金属的削减率均在65%以上。据了解,要达到新标准中新建企业的排放控制要求,全国锡锑汞企业全部改造完成约需20亿元,每年运行费用约5亿元。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目前,环保部正在抓紧制定《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年内发布。
国四标准柴油供应时间表未定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加严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增加了560千瓦以上柴油机的控制要求和后处理系统的贵金属检测要求等。
“新标准实施后,第三阶段单机氮氧化物减排量在30%至45%左右,第四阶段单机颗粒物减排50%至94%。”这位负责人表示,从全国范围看,符合第四阶段标准的柴油供应时间尚不能确定,因此无法规定全国实施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实施。
据了解,截至目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排放标准已完成20项,包括全部火电、钢铁、锅炉、水泥行业和部分有色、化工行业。今年,还将重点推进再生有色金属、石化、化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年内完成全部25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