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19阅读量:2071[打印]
近期,一种能够拉动科技服务市场内需的新事物——科技创新券正在各地悄然兴起。科技创新券是针对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足、创新资源缺乏,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中小企业服务而设计发行的一种“创新货币”,其主要作用是凝聚一种让全社会关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氛围,形成一种引导企业走向创新驱动发展道路的政策机制,让政府资金投给真正想创新、愿创新、能创新的企业。
“这是政府力促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一种探索。”中国科技战略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郭铁成表示,科技创新券主要面向中小企业,资金不在多少,关键是能够为企业的研发活动提供信心和保障,让企业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导向自主创新,让企业建立起更加坚定、更加自信的创新动力机制。
各地积极探索实践
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欠缺,是当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各地纷纷探索实践适合当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科技创新券。
以潍坊高新区为例,根据《潍坊高新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自2014年1月28日起,潍坊高新区实行科技创新券制度,将政府财政奖补资金转化为“有价证券”发给企业。企业购置的研发设备、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提供的科研服务,都可凭票证到财政部门兑现科技创新券。
据悉,潍坊高新区的科技创新券根据资金来源和资助对象不同,分为服务类科技创新券和奖补类科技创新券两种。服务类科技创新券主要面向潍坊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于潍坊高新区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奖补类科技创新券主要面向根据《潍坊高新区“三次创业”转型发展奖励考核办法》规定适合使用科技创新券予以奖补的企业,资金来源于潍坊高新区转型发展考核奖励资金。科技创新券面额分为1万元、5万元和10万元3种,每张科技创新券编号惟一,有效期一年,不得转让和买卖,逾期不可兑现。科技创新券有效期内可分批使用兑现,每次申请兑现额度不得低于所持科技创新券总额的30%,兑现额度不低于5万元。科技创新券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使用服务类科技创新券,自筹配套资金应不低于申请兑现科技创新券金额的3倍。
“潍坊高新区实施的科技创新券政策是以中小企业创新需求为基础的一项政府创新投入政策,政府向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企业用科技创新券向研发人员购买科研服务,科研服务人员再持科技创新券到政府财政部门兑现。这是潍坊高新区在科技创新上的一次大胆尝试。”潍坊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服务类科技创新券资助的企业,必须是在潍坊高新区注册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企业,同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内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不仅仅是潍坊高新区,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拓展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江苏省在苏北地区开展了科技创新券试点,以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提升苏北地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积极性,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进一步营造协同创新良好社会氛围。
据了解,江苏省的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由江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此次试点主要面向苏北地区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用于对相关企业购买高校和科研院所、第三方独立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服务(包括科技咨询服务、分析测试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等)的费用支出进行补助。
上海首创跨区域服务试点
从浙江省长兴县到上海需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如何利用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满足长兴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方面的创新需求,促进跨区域合作?2013年,上海市在我国首创实施跨区域的科技创新券试点,这让长兴县科技部门看到了时机。
去年10月,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与浙江省长兴县合作开展了科技创新券的跨区域试点工作。针对长兴县科技型企业创新资源缺乏、创新动力不足的特点,上海研发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上海市的研发资源,满足了长兴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过程中的技术需求。据了解,双方经过几个月的前期谋划、试点后推出了科技创新券政策,为了规范科技创新券的使用,长兴县还专门制定出台了《长兴县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统计显示,去年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推出的科技创新券共涉及金额233万元,惠及长兴县233家企业。
去年12月的一天,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负责人专程赴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为其新研发的一款蓄电池产品做性能检测。可就在一个月前,诺力还在为是否去上海化工研究院为产品做检测而犯愁:去做检测能让消费者对产品更放心,但10万元的检测费用对诺力来说不是小数目。
正在为选择犯难的时候,恰逢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在长兴发放科技创新券,诺力成了首批“持券”的企业,这笔10万元检测费的60%可用科技创新券抵扣。于是,诺力负责人拿着科技创新券直奔上海。
诺力拿到的“折扣”,实际是由政府通过购买研发服务的方式买了单。郭铁成表示,对于政府而言,科技创新券是一种事前补贴企业、事后兑现服务的新型花钱方式,它在一定程度上把花钱的主动权给了企业。如一家矿泉水瓶生产企业想要改进瓶子的手感,又不具备相应的材料研发技术,需要与有相关研发能力的机构或企业合作。如果成功申请到科技创新券,即可以用券抵扣一部分研发服务费用,从而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可以说,科技创新券从一开始就是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
目前,上海研发服务平台根据需求已为长兴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匹配了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等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组成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此次试点中,已有53家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接受使用创新券抵扣付费,其中包括48家仪器单位和5家文献服务单位,这意味着参与试点的中小企业在产品研发的任一阶段均可使用科技创新券抵扣诸如查阅文献、租赁设备、购买研发服务等费用。
“在试点中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持券企业都会追加研发投入,最高可达科技创新券面值的10倍,放大了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了潜在创新消费。”郭铁成表示。
地方实践各有特色
“我们要关注科技创新券的性质,无论是谁买创新服务,谁享受创新服务,最终钱是由政府出,是政府的投入。因此科技创新券的本质是一项公共投入政策,其创新服务对象就是中小企业,解决的是中小企业中普遍性的创新难题。”郭铁成表示。
针对江苏省宿迁市科技资源相对匮乏、科技公共服务欠缺等问题,2012年9月,宿迁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券。“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健全机构、逐步推进等形式,截至目前已累计为宿迁市199家中小企业兑现了1396万元科技经费支持,带动科技投入1.97亿元。其中,年销售额不到3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占86%。通过科技创新券制度,宿迁企业享受财政科技资金扶持的受益面提高了17倍。科技创新券在培育企业创新精神、增强企业创新信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研发机构建设以及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方面成效显著。”宿迁市创新券运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3年年底,南京市出台的《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第二阶段重点任务的意见》提出,将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机制。记者从南京市科委获悉,目前南京科技创新券已形成初步方案,即将正式实施。“这种创新券不同于传统政府补贴,届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凭借科技创新券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直接结算,不用再等到年底走程序‘报销’。”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政府对于科技创新的补助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政策奖励,由政府设立企业规模和创新能力的标准,企业达标就可申请补助;第二类是针对在南京市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大学科技园的经济补助;第三类是针对企业、高校共建科创合作平台的经济补助。此外,还有一部分补助用于补贴高校实验室对企业提供服务。”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资金来源和资助对象,南京或将科技创新券分为两类:一类是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服务类创新券,另一类是原资金奖励政策‘改良’的奖补类创新券。
与现行科技创新补贴不同,科技创新券改变由政府公布考核标准,企业被动申请的申报制。“宽进严出是科技创新券发放的最大特点。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类创新券由企业随时向南京市科委提交材料申请,南京市科委将会同南京市财政局确定发放名单与金额后公示发放,对于申请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等相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企业的奖补类科技创新券,企业可随时向南京市科委提出申请,对达到相应条件的企业发放创新券。”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技创新券与“洒香水”的政府奖补不同,预先进行普惠制发放,企业只要在一定期限内实现科技创新目标就能到政府兑现,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