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14阅读量:1820[打印]
为加快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家发改委1月13日印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分五章,对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遴选、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等内容给予了规定。
根据办法,国家发改委将优先支持技术提供单位新建、参与新建或改扩建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装备生产线;优先支持用能单位使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实施改造;鼓励技术提供单位建立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展示宣传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鼓励用能单位分行业集成应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过程中采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鼓励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在节能监察中参照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能效水平,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建议采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进行改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