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30阅读量:1714[打印]
国家质检总局在29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12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我国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685亿美元,比2011年增加62.4亿美元;直接损失额占同期出口额的3.34%,比2011年上升0.07个百分点;企业新增成本280.2亿美元,比2011年增加20.6亿美元。
今年年初开始,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2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企业影响的调查工作。根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发现,2012年有23.9%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
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介绍称,目前来看,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包括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标签标识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五个方面,而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以及食品添加剂要求等五个方面。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出口产品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国内企业一定要及时关注国外相关规则的变化,如产品标准和卫生防疫等,进而规避风险。
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技术性贸易措施大大提高了出口成本,也把不少企业挤出海外市场。以欧盟2007年6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的REACH法规为例,该法规波及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轻工、电子、汽车、制药等多领域,业内保守估算我国企业为此承担的成本为5亿美元至10亿美元。
今年以来,欧盟已经连续在紧固件、玩具、农产品与食品等多个行业领域提高了环保安全等标准。例如,欧盟自7月20日开始实施的《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针对玩具产品在物理、化学、电子、卫生和辐射等诸多领域里作出了“有史以来世界上最严格的规定”。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表示,随着我国外贸体量的不断增大,贸易壁垒也会同比例增加。对于想把中国产品挡在市场之外的国外保护主义,“两反一保”的传统贸易措施效果已经不够。“技术性贸易措施,就像一把菜刀,可以切菜也可以伤人,关键要看怎么用,用在哪儿。而现在越来越多体现为贸易保护的工具,形成贸易壁垒,这值得警惕。”
白明还表示,涉华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未来有可能会越来越多,手段也会不断升级,例如涉及碳关税、劳工标准等内容。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关键是做好自己的产品,如果发现进口国确实存在保护,也可以由政府或者协会出面谈判。
陈熙同表示,技术性贸易措施被认为是继汇率之后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主要障碍。质检总局拟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进出口企业的应对能力,包括:优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发达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制定更加严格的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