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国务院支持四众企业上创业板新三板
发布时间:2015-09-28阅读量:2655[打印]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部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职责分工,同时指出,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四众”(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市场上市挂牌。
《指导意见》指出,基于互联网等方式的创业创新蓬勃兴起,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线上线下加快融合,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同时,在“四众”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行业准入、信用环境、监管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需明确各部委职责分工。
在监管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表示,要加快研究制定重点领域促进“四众”发展的相关意见,积极探索交通出行、无车承运物流、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准入制度创新,通过分类管理、试点示范等方式,依法为众包、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营造政策环境。针对众包资产轻、平台化、受众广、跨地域等特点,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四众”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组织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标准。
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四众”平台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市场上市挂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基于“四众”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强政府引导和银担合作,综合运用资本投入、代偿补偿等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四众”平台企业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申万宏源证券新三板首席分析师李筱璇表示,目前全国约有1500多万家中小企业,而A股只有2800家上市公司,覆盖面很小,处于创新、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少,但这部分企业尤需得到扶持,新三板、创业板给这类企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国务院的政策便利于创投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未来或有具体的制度规则出台。
此前,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曾表示,新三板市场仍处于初创期,市场功能与运行质量仍有待提高,下一阶段将主要围绕完善制度、释放制度效应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