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人民银行: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发布时间:2015-09-09阅读量:2058[打印]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认真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扎实推进金融创新,指导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多措并举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一是多次调整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参数,特别是加大了对与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相关参数的调整力度,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比例;二是多次实施定向降准,建立了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机制;三是创设支小再贷款,并适时适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水平,完善支小再贷款发放条件,切实加大支小再贷款支持力度;四是充分发挥再贴现优化信贷结构的功能,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支小再贷款余额为596亿元,同比增加340亿元;全国再贴现余额为1300亿元,同比增加180亿元。
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2010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扎实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作为重要战略,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信贷需求。同时,人民银行每年出台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均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指导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每年开展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并于2014年进一步调整为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不断加强评估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导向力,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此外,人民银行多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巩固和提高政策实施效果。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2万亿元,同比增长14.5%,比同期大型、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5.2个和3.3个百分点。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先后出台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文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贷款管理机制,优化贷款流程,逐步扩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未来收益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规模,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支持农业、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小微企业发展。二是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创业投资、证券、担保等机构合作,探索开发交叉性金融产品,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三是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纳入支持范围,并逐步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四是联合保监会等部门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引导商业银行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充分发挥保险的增信功能。截至2015年3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余额777.45亿元,其中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余额62.44亿元。
完善市场化融资环境,拓宽中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一是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体制机制,推动扩大了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供应链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二是扎实做好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工作,将通过证券化盘活的信贷资源向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倾斜;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加强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后续监督管理,增加了商业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来源。截至2015年6月末,共有463家中小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共计320.22亿元;共有58家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3715亿元。
持续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
一是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银发〔2014〕37号)等文件,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做好顶层设计;二是公布了63个地(市县、工业园区)作为小微企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逐步建立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应用机制,针对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小微企业开展信用培植活动,增进企业信用意识。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累计补充完善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小微企业信息近256万户,累计有42.5万户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9.67万亿元。
因地制宜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空间
加强整体规划,优化各地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从2013年开始,联合四川省金融办、经信委通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组织金融机构从全省筛选出1.33万户重点培育小微企业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融资帮扶、融资顾问等工作机制,截至2015年6月末,重点培育企业中已有1.07万户企业获得了融资支持,培育成功率达80.5%。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三年计划”(2010~2012)的基础上,于2013年启动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升级扩面三年规划”(2013~2015),通过遴选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实行货币政策工具“项目化管理”。2014年,全省46个省级重点示范项目累计支持4.39万户企业,其中首贷户1万户。
推动银企对接,为小微企业融资架桥铺路。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指导青岛市中心支行依托“贷款卡办理/年审网上系统”创建“银企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实现银企信息双向发布和常态化对接,2015年6月末,平台已累计收录企业融资需求信息4500余条,1373家企业通过平台实现融资420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融资额占平台融资总量22.6%。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在湖北省组织开展集中营销信贷活动,2015年以来会同湖北省金融办组织了11场金融服务“早春行”活动,活动中有6110家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协议1843亿元、贷款合同697亿元。
推进改革试验,探索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积极推进台州市小微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主要围绕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小微企业信保基金、金融组织体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小微金融产品体系、城市商业银行主动性负债渠道五大方面,开展系统性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小微企业信保基金为例,基金首期规模为5亿元,年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仅从2014年11月基金启动至2014年末,已有6家合作银行累计签约小微企业48家,承保金额达8187万元。
与时俱进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建立小微企业专属服务模式,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
中国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特点设计研发了“中银信贷工厂”业务模式,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开展全流程风险管理、创新信贷分析技术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自2008年创立以来,“中银信贷工厂”服务了逾20万户中小企业客户,累计信贷投放超过1万亿元。民生银行提出了小微综合金融服务战略,通过细分小微客群实施客户精细化管理、建立小微专营机构、打造专业化专职化的小微客户提升团队、升级小微金融互助基金、搭建小微客户社交化平台等方式,把综合服务渗透到小微客户的经济活动中去,加速推进轻资本化道路,截至2015年6月末,民生银行服务小微客户数总计340余万,累计发放贷款超2万亿元。此外,中国工商银行在业务发展潜力较大的二级分行、一级支行设立了小微金融业务中心,一站式、集约化加工处理小微信贷业务。北京银行全行共建设20余家小微专营支行,探索小微“信贷工厂”模式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获得率。
中国农业银行2014年通过“磐云”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出“数据网贷”业务,主要依托大型优质核心企业ERP系统的历史交易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段,对其上下游贸易关系稳定且履约记录良好的小微客户,提供批量、自动、便捷的短期融资服务,业务在山东和深圳试行一年来,截至2015年6月末,共批量准入比亚迪和浪潮电子两个核心客户上下游小微企业1629家,累计自动发放贷款511笔,累计发放金额1.67亿元,未出现不良。中国建设银行于2012年推出“助保贷”产品,由地方政府和建设银行共同筛选企业组成“小微企业池”,政府提供风险补偿资金、企业缴纳助保金组成“助保金池”作为风险缓释方式,“小微企业池”内企业通过助保金管理机构推荐和政府增信,只需提供部分担保即可获得全额贷款,提高贷款可获得性,截至2015年6月末,建设银行与政府相关部门搭建合作平台935个,贷款客户7091户,贷款余额319.17亿元。此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办了包括渔船抵押贷款、在建远洋渔船抵押贷款、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贷款等海洋渔业类贷款,产品种类不断拓宽。
拓展融资渠道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精神,积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推动金融机构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合理实施定向调控。继续完善合意贷款管理机制,积极实施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加强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管理,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二是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继续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创新评估结果运用方式,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三是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积极筹建互联网金融的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做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相关工作,发挥其在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重要作用。
四是切实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继续推动债券市场产品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供应链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并确保发债所筹资金真正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使债券市场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是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和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信息通报制度,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良好信用环境,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