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商务部就保障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等答问
发布时间:2015-09-08阅读量:1963[打印]
9月7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9个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1、8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商务部作为融资租赁牵头部门,将如何保障政策措施落地?
答: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务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了保证《指导意见》的顺利实施,更好地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商务部将采取五项措施加以落实。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指导意见》分工方案,将各项任务逐条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提出落实分工任务的具体措施。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部门间协同和上下联动。四是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推动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五加强政策解读,提高融资租赁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日前商务部等19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请问该《意见》重点任务有哪些?主要制定了哪几方面措施来落实这些意见?
答:这个《意见》基于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趋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及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内容,提出了五个重点任务:一是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二是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包括农产品与农村生产的各种手工艺品、制品及乡村旅游等,通过加强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农村产品品牌;三是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鼓励各类电商平台依托现有各部门的农村网络渠道、站点,开展化肥、种子、农药、农机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四是增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在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等;五是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促进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
为实现这五个重点任务,我们从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建政策环境三大方面,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
在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方面,有三项措施:一是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施“快递向下、向西工程”,支持第三方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商业务。二是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商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专业服务机构,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三是引导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就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商创业行动。
在农村电商基础实施建设方面,有二项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设施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二是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邮政等各部门及电商、快递等各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
在创建政策与服务环境方面,有五项措施:一是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电商人才的培养、引进与培训,四是规范电商市场秩序,五是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与典型案例选出推广,引领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氛围。
3、近期,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自美国进口白羽肉鸡产品适用的反补贴措施发起日落复审调查。请介绍具体情况。
答:8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度第33号公告,决定自2015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此前,中国白羽肉鸡产业于2015年6月23日,提交对上述反补贴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的申请,并表示希望继续维持该反补贴措施。商务部经审查后认定该申请符合立案条件,依法决定立案调查。
中国调查机关始终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的要求,商务部在调查过程中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充分尊重各利害关系方的法定权利,在依据客观事实以及相关法律和规则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决。
4、前不久,利比里亚在蒙罗维亚市政厅举行2015年“金形象”奖颁奖仪式,表彰过去一年中为利抗击埃博拉疫情做出杰出贡献的国家、机构和个人,中方获颁国际组“金形象”奖,有媒体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最近,利比里亚总统瑟利夫将2015年度国际组“金形象”奖授予中国、美国和乌干达,以感谢中国等国家为帮助利比里亚抗击埃博拉疫情做出的巨大贡献。该奖项于2011年设立,是利比里亚唯一一个全国性大型奖项,每年评选一次,用以表彰在各领域对利比里亚和平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国家、机构和个人,在利比里亚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长久以来,中国实施的对利比里亚援助项目,有力促进了其基础设施、卫生、农业等领域的发展。特别是在2014年3月西非地区暴发埃博拉疫情后,中国第一个将抗疫物资运抵利比里亚等疫区三国,并随即开展了四轮大规模人道主义援助,紧急提供了现汇、物资,为利比里亚援建功能先进、设备齐全的埃博拉诊疗中心并派出援利医疗队,对利比里亚战胜埃博拉疫情做出了重要贡献,引领了国际抗击埃博拉疫情的合作与投入。利比里亚将2015年度国际组“金形象”奖授予中国,是对中国对非援助工作和国际人道主义精神的高度认可,我们对此表示感谢和赞赏。
5、今年9月中旬,上海合作组织经贸部长系列会议将在西安举行。今年会议正值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局之年,有媒体希望介绍一下会议的主要内容与亮点?
答: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第十四次会议将于2015年9月1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5个成员国外,中方还将邀请阿富汗、印度、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白俄罗斯等6个观察员国,土耳其、斯里兰卡、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柬埔寨、尼泊尔等6个对话伙伴国,并特邀欧亚经济联盟参加。这样,包括18个国家或国际组织的经贸部长(贸易委员)以及上合组织秘书长、实业家委员会主席、银联体主席,共有21方代表团出席会议。届时,高虎城部长将率中方代表团参会。
上合组织成员国作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面临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发展任务。当前世界经济保持复苏势头,但仍有诸多挑战和不确定因素,使得今年以来各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因此,通过更紧密的合作,共同应对暂时的困难已成为各方的共识。本次会议将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提倡抱团取暖、共克时艰,力争求同存异,深化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会议期间,各方将重点落实好7月乌法元首峰会各项经贸成果,并为12月总理会议做好经贸准备工作,研究新时期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就深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工商界交流与合作,推动区域内互联互通,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非成员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等问题,进行讨论。各国还将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深化上合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共同发展,促进共同繁荣。
6、上个月下旬,高虎城部长率团出席东亚峰会经贸部长系列会议,与东盟就共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等议题进行探讨。有媒体问此次会议期间中方与东盟方面是否达成新的重要共识?
答:2015年8月23日,第14次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高虎城部长率团出席会议,与东盟各国经贸部门负责人就共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进一步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如期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许多重要共识。东盟方和中方一致认为,第14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是一次成功而圆满的会议,必将为即将召开的东亚峰会做出重要贡献。
高虎城部长在会上表示,2015年是东盟共同体建成之年,中国期待见到一个更加融合、更加繁荣的东盟。当前,中国与东盟经济进一步融合,联系更为紧密,开展全方位的经贸合作恰逢其时。双方应顺应历史潮流,深入落实领导人共识,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按照小步快走的原则,如期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推动双边经贸合作不断迈向深入。
会议期间,中方就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提出了八条措施建议:一是促进双边经贸合作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至2020年的8年间中国对东盟新增投资额超过1000亿美元贸易投资目标;二是落实领导人共识,如期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三是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加强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四是以中方在东盟国家兴建的各类经贸园区为抓手,推进双方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五是利用好中国对东盟提供的合作资金,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六是进一步深化多种形式的地方经贸合作;七是继续发挥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作用;八是加强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
东盟方对中方建议表示欢迎。会后发表的联合新闻声明对中国继续保持为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感到高兴,敦促加速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进程,力争在2015年11月前完成,关注中方使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在经贸领域落实到实处的建议及加强双方经贸合作的务实措施。
7、据商务部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我国药品流通业将进入微利时代,医药电子商务正在加快发展。请问商务部如何看待医药电商跨界融合?
答:2015年上半年,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确实继续快速发展。从企业数量看,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拥有互联网交易资质的企业合计为425家,同比增长56.3%。从销售规模看,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拥有互联网资质的医药电子商务营业收入平均增幅超过了50%,远远高于传统药品流通销售模式的增幅。我们认为,医药电商的跨界融合有利于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同时也对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物流配送服务及药师开展用药指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医药电商的跨界融合与发展,将是药品零售行业未来服务模式转型的关键。因此,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订医药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机制和标准,促进医药、医疗和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企业的共享,推动医药电商加快跨界融合与发展。
8、永辉超市上个月披露,京东邦能和江苏圆周将出资43亿元,认购其股本的10%;并宣布京东与永辉超市将建立联合采购机制,打通线上与线下。请问永辉和京东的联手是不是预示着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趋势的到来?商务部下一步是否会出台政策来保障O2O及零售行业合理发展?
答:O2O,也就是线上线下融合,是零售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种融合有利于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各自优势,实现更优的服务、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近年来,在互联网影响下,零售企业积极行动、踊跃创新、勇于探索,这方面已涌现出很多商业模式和成功范例,值得总结和推广。我们相信,在互联网+的时代机遇下,我国零售业的发展仍然大有前途,而不是相反。
当然,我们认为,一个O2O项目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它的模式是否先进,资本是否充足,更取决于它对所服务行业的市场需求是否有深刻理解和清晰判断,是否能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精准的服务,是否能持续满足用户不断变化的需求,是否有明晰的赢利模式和商业构想。也就是说,商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积极应用新技术,探索模式创新;另一方面,要深修内功,回归商业本质,将核心竞争力放在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商务部将一如既往支持线上线下融合,促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目前正在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
9、国内外广泛关注“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请发言人介绍一下1-7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新经贸合作的进展情况。
答:今年以来,我国与沿线国家不断深化经贸合作,“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前7个月在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服务外包等方面,都保持可喜的增长。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也有很多亮点。
对外直接投资方面,1-7月,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8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85.9亿美元,同比增长29.5%,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13.5%。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印尼、老挝、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泰国等。
对外承包工程方面,今年1-7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0个国家新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1786个,新签合同额494.4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4.9%,同比增长39.6%,其中新签合同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176个,累计合同金额420.9亿美元,主要涉及电力工程建设、房屋建筑、交通运输建设、石油化工等领域。完成营业额344.6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43.6%,同比增长4.2%。
服务外包方面,2015年1-7月,我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服务外包合同金额82.3亿美元,执行金额59.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6%和12.9%,主要涉及信息技术服务、工程设计外包和工业设计外包领域。其中,承接东南亚国家的服务外包合同金额45.5亿美元,执行金额34.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1.6%和14.4%;承接西亚北非国家的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8.5亿美元,执行金额9.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83.6%和34.2%。
对外贸易方面,2015年1-7月,我与沿线国家双边贸易总额5734.8亿美元,同比下降8.7%,占同期我进出口总额的25.4%。其中我对沿线国家出口3485.5亿美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高于我对全球出口增速0.76个百分点,占我出口总额的27.1%;我自沿线国家进口2249.3亿美元,下降19.5%,占我进口总额的23.2%。
吸收外资方面,2015年7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设立企业217家,同比增长19.9%;实际投入外资金额7.6亿美元,同比下降1.3%。从所投资的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际投入外资增长幅度较大,同比增长分别为428.7%和500.3%。从所投资的地区分布看,上海、北京、广东的投资占比较高,所占比重分别为47.91%、15.81%和11.69%。从国别来源看,实际投入外资增幅较高的国家有:文莱(增长100.86%)、以色列(增长69.39%)、沙特阿拉伯(增长3125.81%)、哈萨克斯坦(增长557.14%)和印度(增长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