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发改委详解企业债宽松新政:扩充土地储备、双创领域专项债
发布时间:2015-07-03阅读量:1669[打印]
国家发改委近几个月陆续出台企业债“松绑”政策,终于迎来官方的权威解读。
6月29日,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对近期政策进行了整体解读。一位业内资深人士称,该会议或为“近年来发改委高层关于企业债最重要的一次讲话,其所释放的政策信号值得高度关注。”
连维良称,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不得新增政府债务,“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这对传统的城投债偿债模式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据连维良透露,2014年企业债发行规模达8461.98亿元,目前存量接近4万亿,其中,城投债存量超过2万亿。
企业债定调“稳增长”
43号文之后,发改委希望将传统城投债引导至项目收益债,今年3月,发改委发布了《项目收益债券业务指引》。
连维良在会议上分析,项目收益债券最大的优势是,弱化了对发行人主体资质的要求,“只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良好,与债券有关的账户设置能够保证资金封闭运行,我们就支持其发行项目收益债券,以项目自身的收益来还本付息。”
他进一步表示,对于城投债,一方面要放宽发债门槛,积极支持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城投公司发债融资;另一方面要进行规范,推动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清晰界定企业债和政府债的边界,防止以企业债的形式在政府债务规模以外无序放大政府负债。
“这相当于是给企业债定了调,在经济稳增长为首要任务的背景下,43号文的约束可以缓一缓,先解决增长问题再说。”北京一位券商固收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发改委放宽企业债发债门槛,努力推动企业债向项目收益债转型,虽有“积极支持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城投公司发债融资”这一表述,但以政府信用背书的城投债依旧会是短期内企业债的发行主力。
“因为过去的业务模式对政府资源的依赖度很高,成功商业化转型的城投公司数量很少。项目收益债短期内承接不了城投债一年千亿的量。为了稳增长,短期内发改委还是需要继续发行传统城投债。”上述券商固收人士说。
一方面是城投公司商业化转型艰难进行,另一方面则是稳增长要求,发改委企业债未来的职能清晰可见。
在6月16日举办的“2015中国债券发展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张晓强表示,今年1-5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加11.4%,增速较1-4月回落0.6个百分点,创14年新低;其中基建投资的增速回落至18.7%。
“这反映了制约投资的因素依然存在。例如今年5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22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8510亿元,同比少增仅281亿元,但企业债券净融资1528亿元,同比少增达1269亿元。”张晓强表示,除落实地方债券置换、放宽发债条件及简化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加大对批复项目的督导等举措外,更有效地推进企业债券等的发行仍需做出更大努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5月26日下发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组织发行一批企业债券的通知》称,要“把发行企业债券工作摆在今年工作中的突出位置”,“迅速行动,抓紧申报一批发债项目”;6月15日前,报送企业发债方案,要求:珠三角地级以上市至少申报2个发债项目,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至少申报1个发债项目,省属企业原则上要报送1个发债项目。
专项债进一步扩容
后“43号文”时代,发改委对企业债进行了一轮“先紧后松”的政策调整。
今年2月25日,发改委依据43号文精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建设-移交(BT)协议收入、政府制定红线图内土地的未来出让收入返还,暂不能作为发债偿债保障措施。”这一要求,让传统城投债的发行陷入停滞。
而正是这个“暂不能作为发债偿债保障措施”的表述,为发改委后续“松绑”企业债留下了余地。
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等四个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对四个重点领域发行企业债进行松绑。
5月,发改委下发《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随后又下发《对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改电〔2015〕353号),从发债主体、发债数量指标、募集资金总投资占比等多个方面大幅下调企业债发行门槛。
从电视会议的内容来看,未来企业债还将进一步扩充重点领域专项债。
连维良表示,“四个专项债只是一个开始,财金司还在研究更多重点领域出台专项债券指引。”
具体内容,一是针对土地储备机构融资问题,考虑到土地储备项目具有稳定的收益,我们积极支持公司化运营的土地储备机构发行债券,专项用于土地储备;二是正在研究支持发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专项债券,这类债券风险可能相对较大,但也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匹配较高的收益。
前述一系列政策调整,意味着企业债有望迎来新一轮快速增长。
“去年以来,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私募债券等品种已陆续出现多起违约事件,但到目前为止,企业债券还没有出现违约事件,企业债券的刚性兑付还没有打破。请各级发改委高度重视,不能发生资本市场违约事件,进而影响整个区域信用环境及企业后续融资大局和国家金融稳定大局。” 针对今年企业债本息兑付工作,连维良不忘提示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