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金坛设奖鼓励企业股改和上市 最高奖励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5-02-09阅读量:2011[打印]
金坛市今年起设立企业“股改奖”和“上市奖”,3年内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该市设立企业“股改奖”,对当年度被列为上市后备企业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须完成工商、税务等变更手续),奖励20万元。上市后备企业要具备下列条件:历史沿革、产权清晰,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经营业绩等财务指标基本符合有关要求;成长性好、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地位领先;上市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环保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已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已拟定改制重组方案,开始启动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工作。
该市设立企业“上市奖”,坚持“境内外、场内外市场并举,IPO首发与借壳上市并重”,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实行分类奖励:首发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奖励150万元;首发挂牌创业板的企业,奖励200万元;首发挂牌中小板的企业,奖励300万元;首发挂牌主板的企业,奖励500万元。首发挂牌海外市场的企业,按其募资额进行奖励:首次募资额低于1亿元的,奖励300万元;首次募资额高于1亿元的,奖励400万元。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借壳”上市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将上市公司总部迁到本市或将募集资金75%以上投到本市的,比照相应标准享受优惠政策;企业转板成功,奖励按不同板别的差额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