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证监会秘议新三板 做市持有单只个股或允超5%
发布时间:2014-12-01阅读量:1885[打印]
一则传言引爆投行圈:投资顾问公司和咨询公司可申请专项保荐资格,可以做新三板、上市公司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的财务顾问。
理财周报记者 夏蕊/北京报道
截至11月2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1354家,其中74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占比5.47%。自8月28日做市商制度上线、43家上市公司首批做市以来,三个月内,做市标的增加了34家。
华东一家大型券商场外市场部负责人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各方都在积极推动做市,之所以从客观数字上看感觉速度没有那么快,是一个一个企业从决定做市到做起来,快则需要一个月,慢则需要三个月,股份的取得、股东大会通过都需要时间。
理财周报记者独家获悉,11月21日,证监会机构部召集5家左右券商开会,就一份意在支持各辖区券商大力发展新三板的文件向与会券商征求意见。中信证券(600030,股吧)、西部证券(002673,股吧)、申万、齐鲁证券、东方证券等新三板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探讨做市持有单只个股
或可突破5%限制
一位券商场外市场部人士表示,根据11月21日与会投行副总传达会议精神,机构部就材料内容向上述券商征求意见后,还要经过领导层层审批,同意并批复后,才可下发到各地证监局。
据了解,此份文件的核心思想是加大新三板力度,券商从立项、推荐、挂牌、做市方面要提高质量。
“开会的新意挺多。”上述场外市场部人士表示。在诸多措施中,有3条措施引起了该人士的注意。
首先,鼓励券商做市,有需求的企业尽可能安排做市。吸引其他机构参与做市,“但必须要拿到类券商牌照,比如做市要有自营牌照,推荐挂牌要有保荐牌照。”上述场外市场部人士称,“要取得牌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截至11月28日,有1354家企业成功挂牌,做市企业仅为74家,占比5.74%。截至11月21日,做市商50家,比做市商上线之时多了8家。其中做市企业数量最多的是广州证券,为14家,其次为上海证券为12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副总经理高振营10月25日在出席第七届武汉金融博览会时透露,新三板正在探索PE、VC等机构参与做市的可能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中,对做市商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其他机构”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称“其他机构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理财周报记者采访三位PE人士一致表示:“PE参与做市尚未有细则出来,还在积极跟股转公司进行沟通。”
前述11月21日会议不久后,一则传言引爆投行圈:投资顾问公司和咨询公司可申请专项保荐资格,可以做新三板、上市公司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的财务顾问。可申请1-2个保荐人,申请门槛为5000万注册资本。截至发稿日,该传言尚未得到监管层证实。
除上述鼓励措施外,还有两条“新意”举措,一是鼓励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挂牌新三板,“将来可以发债、发优先股,可以突破原来股东的一些限定,比如一参一控、5%流通股东的问题。”前述场外市场部人士表示。
二是由于目前做市在自营账户管理,而按照规定自营持有单只个股不能超过总股本的5%。将来可以突破5%,但是可能要扣减资本金。
股转公司酝酿信息披露分层
理财周报记者独家获悉,同样是在11月21日,股转公司召集券商召开会议,提及根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行分层的想法。
可以参照的是,上交所、深交所每年都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级。评级结果一个的影响是,在并购重组时,是否评为A类是决定能够进入快速/豁免审核通道的条件之一。
在今年7月18日股转公司苏州培训会现场,股转公司人士直指挂牌公司存在重业务发展、轻信息披露思想,券商要加强披露,并指出信息披露五大漏洞,表示要对内核专员进行培训、对底稿展开检查。
股转公司方面给出的数字是,2014年11月底,全国股转系统出具“同意挂牌函”的企业数量将超过1400家。如若要保证审核效率,加强券商端的审核、提高信披露质量是题中之义。
理财周报记者从股转公司处了解到,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审查流程和进度,目前在审的732家企业,将于今年11月底至明年1月期间陆续审查完毕。现阶段,8月底之前报送挂牌申请材料的企业已基本审查完毕;截至11月21日,9月30日之前报送挂牌申请材料的企业的反馈意见已全部发出;10月31日前报送挂牌申请材料的企业的反馈意见将于11月30日前陆续发出。
与以往反馈意见不同的是,此轮反馈意见是股转公司在案例总结的基础上,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对申请挂牌公司的意见分成“公司一般”和“特有问题”两部分,“公司一般”为企业常见问题的经验总结和标准化,借反馈之机供主办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参考,视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特有问题”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自身个性化和差异化特点的问题。
北京一家中型券商新三板人士表示,与反馈意见一起上报的,还有一份反馈督查报告。
理财周报记者独家获悉《关于xxx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材料的自查报告》显示,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司一般”,包括合法合规,业务,业务与业务匹配,财务规范性,财务指标与会计政策、估计,持续经营能力,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源(资金)占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资产的分开情况共10方面问题,每个大问题里面又分若干小问题。第二部分为特有问题,包括4方面:企业特色分类、产业政策、行业空间、公司特殊问题。
而《xx证券公司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的反馈督查报告》则显示,在第二部分“反馈督查问题”部分,需要将中介机构的论证过程(尽调、事实、内核)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现在主办券商的质控和内核都快忙死了,”前述北京中型券商新三板人士称,“按照现在的核查任务和责任,明年挂牌中介费用会继续涨,300万收费不是没有可能。”
而深圳一位做过新三板项目的律师则表示,自查报告相当于股转公司的“题库”,“这个动作还是比较好的,至少把审核标准明确了。不像以前通过保代培训、窗口指导执行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