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新三板没有提高门槛 挂牌企业月底将超1400家
发布时间:2014-11-26阅读量:1720[打印]
“为应对后续可能出现的申报高峰,全国股转系统正积极探索机制创新,着力提升挂牌审查效率,推动主办券商提升推荐工作质量,确保挂牌审查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但并没有提高挂牌准入条件和门槛。”11月25日,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表示。
自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面向全国接受企业挂牌申请以来,申请挂牌企业数量持续增加。2014年以来,全国股转系统已累计接收1600余家股份公司的挂牌申请。随着市场效应的逐步释放和市场参与热情的大幅提升,一些前期累计培育成熟的企业集中进入申请挂牌实质操作阶段,今年8月份至10月份出现了申报高峰,3个月累计接收了687家股份公司的挂牌申请。根据全国股转系统最新公示的在审企业基本情况表统计,目前在审企业共计732家。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审查流程和进度,目前在审的732家企业,将于今年11月底至明年1月份期间陆续审查完毕。现阶段,8月底之前报送挂牌申请材料的企业已基本审查完毕;截至11月21日,9月30日之前报送挂牌申请材料的企业的反馈意见已全部发出;10月31日前报送挂牌申请材料的企业的反馈意见将于11月30日前陆续发出。预计到11月底,全国股转系统出具“同意挂牌函”的企业数量将超过1400家。
全国股转系统将一直保持与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的反馈互动,保证审查工作高效便捷。对于反馈回复的项目,全国股转系统将以主办券商为单位,重点审查主办券商内控的组织和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讨论和会商,对反馈落实完毕且符合挂牌条件的企业进行快速审查处理。符合条件的将及时获取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同意挂牌函”。
全国股转系统希望申请挂牌企业、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积极配合,确保挂牌审查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
一年多来,全国股转系统积极进行机制创新,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努力探索发挥主办券商的作用,不断提高挂牌推荐工作质量和效率。
近日,全国股转系统在案例总结的基础上,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对申请挂牌公司的意见分成“公司一般”和“特有问题”两部分,“公司一般”为企业常见问题的经验总结和标准化,借反馈之机供主办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参考,视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特有问题”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自身个性化和差异化特点的问题;积极鼓励主办券商结合自身专业能力,除注重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外,还应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挖掘企业业务特点,鼓励为被推荐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出评估,为挂牌以后的交易、融资等行为提供增值服务。
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反馈意见既有一般问题,也有特有问题,没有机械化地进行反馈操作。全国股转系统希望主办券商对于共性问题形成标准,对同一问题不再重复出现,不断提高挂牌推荐的工作质量。
全国股转系统本次探索,旨在进一步夯实主办券商制度,强化主办券商前端的基础准备工作为后续的提升挂牌审查效率创造条件,并没有提高挂牌准入条件和门槛。
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一探索要求主办券商质控和内核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组对反馈意见进行落实,意在引导主办券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强化质控部门的督查内审机制,督促项目组重视并积极落实质控和内核提出的信息披露问题,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而能够从源头上保证挂牌审查工作效率的提高,切实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使得挂牌审查工作更加高效便捷,真正为中小微企业服务。
下一步,全国股转系统将加强对主办券商质控和内核专业人员和项目人员的督导和培训,积极发挥主办券商内控和内核的专业能力和力量,提高执业质量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财政部25日发布最新数据显示,前十个月累计,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和已交税金同比增幅现回升,但成本增幅高于收入增幅,负债增幅高于资产增幅。与上年同期相比,今年前十个月,钢铁、交通、汽车、施工房地产和电力等行业利润总额正增长;有色、煤炭、化工、石油石化和邮电通信等行业利润总额负增长。(云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