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银行+保险”模式助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低于10%
发布时间:2014-11-13阅读量:1423[打印]
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过程中,多个城市开发出了 “银行+保险”的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最具代表性的是贷款保证保险。
据人保财险信用保证险部负责人康先生介绍,“贷款保证保险的费率一般为2%左右,如果银行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即7.2%左右,那么借款人的总融资成本通常在10%以下,显著低于市场上其他的融资方式。因此,通过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融资仍是一种低成本方式。”
小微企业缺少可抵押物
一边是需要短期无抵押贷款的小微企业,一边是担心客户无法还款的银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不再是新鲜话题,对银行“嫌贫爱富”的非议也从未中断。如今,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出现和推广似乎正在逐步解决这一借贷矛盾。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1-6月,保险业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8.22万家小微企业获得融资564.13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针对不同的需求,贷款保证保险的品种逐渐丰富,既有专门针对淘宝网等小微商户的互联网保险,也有针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不同程度地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浙江、广东、四川等地搭建了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加强合作,简化了小微企业的贷款流程。
在这些探索中,银行与保险公司共担风险是较为普遍的原则。宁波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主要做法是,银行放贷前由保险机构为借款人提供保证保险,承担其因非故意原因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使那些有真实生产资金需求、有良好信用记录与发展前景、有可靠还款来源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也能够向银行或者保险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快速获得贷款,从而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
而“重庆模式”的主要做法是试点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然后试点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银行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保险公司与其签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银行在相关手续完备后发放贷款,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贷款保证保险责任、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据人保财险信用保证险部负责人康先生介绍,在与银行风险共担时,该公司普遍采用与银行按比例对贷款损失进行分担的方式。如有政府参与,也有政府、银行、保险三方风险比例共担的模式。“小微企业贷款往往缺少抵押物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而银行必须控制风险,这种错位通过贷款保证保险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银行和保险公司共担风险,既能有效支持小微企业,也使双方面临的风险较为可控。”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借款人通过保险增信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尽管转嫁借款人还贷风险,既可以由银行来投保,也可以由借款企业投保,但在实践中,借款企业根据银行要求,通过投保贷款保证保险为自己增信的方式较为普遍。同时,提供有效抵押物或者提供担保也是银行认可的,但在这几种方式中,购买保证保险在信用和成本方面对小微企业都是有利的。
“小微企业提供抵押物比较困难,同时保险公司比担保公司的信誉度高,因此,银行更愿意与保险公司合作,小微企业购买保证保险比找担保公司更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民安财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张寒冰表示。
从成本方面看,小微企业若能从银行贷款,即使加上2%-3%的保险成本,也要比通过其他途径融资便宜很多。“贷款保证保险的费率一般为2%左右,如果银行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即7.2%左右,那么借款人的总融资成本通常在10%以下,显著低于市场上其他的融资方式。因此,通过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融资仍是一种低成本方式。”康先生表示。
据了解,在普遍面临贷款难的情况下,诸多小微企业通过亲情借贷、友情借贷甚至在民间借高利贷,其利率成本往往达到20%甚至更高。
业内人士认为,在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共同推动下,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市场有望迎来更好的发展。目前,保监会在会同工信部、商务部、央行等部委联合调研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在业内征求意见,预计年内就将发布。康先生表示,该《意见》正式出台之后,将在一定时期对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保险公司也将通过经营模式、保险产品、资金运用渠道、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创新,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大地保险、太保产险、民安财险等公司在贷款保证保险方面均有涉足和创新。人保财险已有20多家省级分公司累计批复“政银保”项目近百个,累计承保小微企业超过1万家(次),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及地方经济发展。业内人士认为,今后将有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