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07阅读量:1658[打印]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作出全面部署,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型银行。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社会资本发起农村商业银行,持续提高社会资本在村镇银行股比,加快构建本土化的多元股权结构。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主要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468家、农村合作银行122家、农村信用社1803家、村镇银行1071家,民间资本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的合计持股占比达90%。
银监会表示,按照股东本土化和股权多元化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参与高风险机构重组改造,稳步提升民间资本股比,努力为民间资本投资创造有利环境。